5. 注意事项 (1) 参加者条件 A. 参加者不得符合预算会计令第70条的规定。但是,未成年人、被援助者或接受援助的人,如果已经取得签订合同所必需的同意,则将被视为属于同一条款内的特殊事由的情况。 (a) 不属于预算会计令第71条规定的人。 C) 即使不具备参加国防部招标资格(各省厅统一资格),也可以提交估算。 但若不具备相关资格,则可向已获《中小企业管理强化法》(1999年法律第18号)第50条第1项所规定的“业务持续强化计划”或同法第52条第1项所规定的“合作业务持续强化计划”认证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经营者提出申请。 此外,即使未获得上述认证,中小企业及小企业主如果能证明其持续不断地签订与小额自由裁量合同同等规模的合同,或者根据过去的业绩证明其拥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例如与国防部、其他省厅或市政当局签订的合同,并获得了合同官的批准,则可以参与。 (e)目前不受国防部根据《设备等和服务采购暂停提名等指南》或《建筑合同暂停提名等措施指南》采取的暂停提名措施的限制。 (e) 与根据上述(e)项被暂停指定的人有资本或个人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该人同类物品等采购合同的人。 “具有资本或个人关系”的情况按照《招标投标及承包指南》第三章第十二节第二项的定义。 (f) 目前处于暂停投标状态的人员不得进行分包。 (k)宣誓遵守《招标和承包指南》中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事项的人。
(3)违约金中标人如未按《招标与合同指南》的规定履行合同程序,则视为中标人未签订合同,并将被处以至少相当于中标价5/100的违约金。 中标人若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将被处以至少合同金额10%的罚款。 (4)无效投标 a.无资格参加投标的人或参与受到限制的人进行的投标 b.难以确定投标金额、投标人名称和印章 c.超过投标时间的投标 d.违反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条件的投标 (5)是否需要准备合同 a.合同金额50万日元以上将准备收据,合同金额超过150万日元将准备合同。 B. 适用的合同条款 (a)“服务合同条款” (b)“有关串通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特别条款” (c)“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特别条款” (d)“有关单价合同的特别条款” (6)其他 A. 作为促进公共工程项目中排除有组织犯罪的措施,请查看“招标和承包指南”,并在投标文件的空白处写上“本公司承诺遵守招标和承包指南中规定的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事项”。 如果您被授权竞标,您必须在竞标前提交授权委托书。 如果您通过邮寄方式投标,您的投标必须在截止日期前一天到达。办理时,请在寄送的信封正面清楚写明“投标主题,随函附上2月28日的投标文件”,并提前通过电话联系下述负责人。 E. 必须遵守其他投标和合同准则。 发布地点:日本陆上自卫队小郡警备队第361会计大队承包科室暨西部陆军会计司令部网站(http://www.mod.go.jp/gsdf/wae/) E.在投标开始前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一份。若您目前正在申请参加竞标的资格(各部委、机构统一资格),则必须在竞标过程开始前提交证明您目前正在申请的文件,例如“收据表”。 第7条第1项第7款中“有资本或个人关系的人员”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投标及合同指南》。
7. 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人员必备的资格 A. 不属于《预算、结算和会计法》(1947 年帝国法令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未成年人、被监护人或受协助人,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同一条款内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一)不属于预算会计审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c)在各省厅统一资格申请中,拥有第2项“参赛资格”等级,且具备北海道地区参赛资格的人员。 (投标时须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副本)e)申请人目前没有受到合同官员或其他此类人员的暂停投标处罚。 严格遵守《投标及合同指南》的人员。 (c)不属于附录1“暂停采购设备等和服务的提名”所列人员。
7. 注意事项(参赛人员所需资格) (1)不属于《预算、结算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条例第 165 号)第 70 条规定的人员。此外,受监护或协助的未成年人,若已取得订立合同所必需的同意,也属于该条所称有特殊原因的情形。 (2)不属于《预算、会计和审计法》(1947 年帝国令第 165 号)第 71 条规定的人。 (3)目前不受防卫省官房长官、防卫政策局局长、采购技术后勤局局长或陆上自卫队参谋长根据“设备等及服务采购暂停提名指南”暂停提名的限制。 (4) 与前项规定暂停指定对象者有资本或人事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其同类买卖、制造或承包服务契约者。 (5)目前中止招标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分包。但相关部委提名暂停机关认定有确实不可避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 (6)第四项中的“资本或者人身关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列(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这不适用于(a)是一个子公司(这意味着第2条,《公司法》第3条(2005年第86号法案)和《公司法执行法》第3条(司法部第12号法令第12号)(2006年第12号);在下面的第12号;法案(1952年第172号法案)(以下称为“重组的公司”)或经过《民事康复法》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康复程序(1999年第225号法案)(以下简称“康复范围”中的企业(As a),该公司的关系是一家(AS A)。 3公司法规的执法条例也适用于下面的子公司和一个子公司。
4.说明会及投标日期及时间说明会日期及时间:投标日期及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川内警备队会计组投标室(大楼 4 楼)
14、其他 (1)参加投标者须在投标开始日前一天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2)委托代理投标的,须在投标时提交委托书。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投标书时,应将投标书装入信封,封好信封的开口处和接缝处,在信封正面用红色写上投标人名称(若为法人,则写上其名称或商号)和“XX日XX时XX分开标(标的及投标书随函附上)”,并在投标开始日前一天下午3点前(若前一天是休息日或节假日,则为前一天)寄送,并由寄件人确认是否到达。 (4) 前款规定投标时,重新投标的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5 点 30 分,日本陆上自卫队本部投标室(5 楼) (6) 联系信息 A. 投标事项 日本陆上自卫队教育训练研究所 会计部合同科 〒153-0061 东京都目黑区中目黑 2-2-1 负责人:井泽 TEL:03-5721-7009(内线 7626) FAX:03-5722-0305(直通) 电子邮箱:fin100-osh@inet.gsdf.mod.go.jp B. 规格 日本陆上自卫队教育训练研究所 综合规划部 负责人:结城 TEL:03-5721-7009(内线 7525)
5. 注意事项 (1) 参加者条件 A. 参加者不得符合预算会计令第70条的规定。但是,未成年人、被援助者或接受援助的人,如果已经取得签订合同所必需的同意,则将被视为属于同一条款内的特殊事由的情况。 (a) 不属于预算会计令第71条规定的人。 C) 即使不具备参加国防部招标资格(各省厅统一资格),也可以提交估算。 但若不具备相关资格,则可向已获《中小企业管理强化法》(1999年法律第18号)第50条第1项所规定的“业务持续强化计划”或同法第52条第1项所规定的“合作业务持续强化计划”认证的中小企业及小规模经营者提出申请。 此外,即使未获得上述认证,中小企业及小企业主如果能证明其持续不断地签订与小额自由裁量合同同等规模的合同,或者根据过去的业绩证明其拥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例如与国防部、其他省厅或市政当局签订的合同,并获得了合同官的批准,则可以参与。 (e)目前不受国防部根据《设备等和服务采购暂停提名等指南》或《建筑合同暂停提名等措施指南》采取的暂停提名措施的限制。 (e) 与根据上述(e)项被暂停指定的人有资本或个人关系,且无意与国防部签订与该人同类物品等采购合同的人。 “具有资本或个人关系”的情况按照《招标投标及承包指南》第三章第十二节第二项的定义。 (f) 目前处于暂停投标状态的人员不得进行分包。 (k)宣誓遵守《招标和承包指南》中关于排除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承诺事项的人。
14 其他 (1)参加前请务必充分理解投标和合同准则。 (2)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中午之前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副本。 (3)作为促进公共工程项目中排除有组织犯罪的措施,审查招标和承包指南,并在投标文件的空白处写上“本公司承诺遵守招标和承包指南中概述的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承诺”。 (4)如以代表身份投标,须在投标时提交“委托书”。 (5) 如果您通过邮寄方式投标,您的邮件必须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00 之前到达承包官员,具体时间由发件人决定。此时,请将投标文件放入内信封,并在内信封上写明公司名称、投标日期和时间、投标主题,并用红墨水清楚地注明“随附投标文件”。此外,必须在投标时间之前亲自提交文件。 (6)如初次竞标不成功,我们将另行联系您有关第二次竞标的时间等。 (7)当我们要求进行市场价格调查等时,请予以配合。 (8)有关投标及合同条款的咨询联系方式:〒901-0142冲绳县那霸市镜水679日本陆上自卫队那霸警备队第430会计中队承包科负责人:畑先生电话:098-857-1155(内线2344)传真:098-857-1167(直拨)
(4)其他 a)有关估算和合同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投标和合同指南”和“日本陆上自卫队公开对抗方法实施指南”。 如果您要请求等效产品的估价,请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3:00 之前在单独的表格上为每个采购申请编号提交等效产品确定申请表。 此外,无需提交因停产而更换产品的申请表。 C) 参与报价的人员请使用与报价请求书一并邮寄的立式报价表。 报价应注明不含税金额。 D.其他事项将在附件中提供。 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机构:中央会计团合同第一课小岛(电话:03-3268-3111 分机 47562)(传真:03-5269-5135(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