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组织、训练和装备部队,使其成为联合部队指挥官 (JFC) 的空中部队。作为联合部队空中部队的一部分,我们的部队必须准备好完成 JFC 目标。空中部队指挥官的行政权力源自《美国法典》第 10 章,并以空军部队指挥官 (COMAFFOR) 的身份行使。空中部队指挥官的作战权力由 JFC 授予,并以 COMAFFOR 的身份对空军部队行使,并以职能联合部队空中部队指挥官 (JFACC) 的身份对可执行任务的联合空军行使。因此,空中部队指挥官以 COMAFFOR 的身份领导空军部队,以 JFACC 的身份领导 JFC 的联合空中作战。这种权力二元性体现在以下公理中:飞行员为飞行员工作,高级飞行员为联合部队指挥官工作。”
在所有领域部署军事力量,增加对美国及其盟军和国家利益的威胁。即使没有本土太空资产的对手也可能通过美国、盟国、商业或财团提供的太空服务来开发太空。这些服务包括精确定位、导航和授时 (PNT);情报、监视和侦察;环境监测;导弹预警;卫星通信。随着对手越来越依赖太空能力,反太空行动有更大的机会削弱对手有效发动战争的能力和意愿。削弱对手的太空能力可能会妨碍他们有效组织、协调和策划军事行动的能力。例如,多域进攻性反太空作战可用于攻击敌人的卫星通信能力,结合对敌人地面通信网络的攻击(例如,电子攻击、空袭、远程炮火与进攻性网络空间作战相结合),可以协同减少或消除与敌方野战部队的通信和 C2。
本文档经过大量修订,必须完全审查。此次修订重组了整个出版物,以更好地呈现关键思想;提供了有关理论价值和相关性的新介绍(第一章);更新了《国家安全战略》的讨论,以包括国土安全(第二章);扩大了对空军组织和作战职能的讨论(第四章);将反情报职能改为信息作战(第 46 页),增加了关于战斗支援的新功能(第 47 页),并结合了侦察和监视的职能(第 55 页);更新了关于核心能力的讨论以反映新概念(第六章);增加了关于将理论与未来概念联系起来的新章节(第七章),并更新了全文的历史参考。
保留意见:a. 美国不赞同第 1-8 页脚注 1 中使用的“信息域”一词,也不赞同第 A111b 段中使用的“INFO OPS 的两个领域(反指挥和信息保护)”这一表述。从理论上讲,美国只承认域是空中、陆地、海洋和太空的地理边界区域。由于该脚注提供的“信息活动”定义来自白皮书,未经北约批准,因此应将其删除。美国将第 A111b 段中的“INFO OPS 的两个领域”一词解释为“INFO OPS 的两个方面”,应在下次修订或变更时对其进行修正。b.美国不赞成建立第 0304、0305、0306a.、0306b.、0307a、0310、0311、图 3-1、0313b.、0313c.、0314、0315、A11d.(4)(b)、A111e.、A114、A120.3.c.(1)(a)、A122、B121、框架国和牵头国的词汇表定义以及缩写列表所描述/使用的联合部队心理战组成部分司令部 (CJFPOCC)。CJFPOCC 不受美国心理战 (PSYOP) 理论或政策的支持。美国理论和政策反映了以 CJPOTF 为代表的功能司令部。心理战训练人员和资产需求量大,密度低,而组建 CJFPOCC 将进一步加剧这些有限资源的压力,因为需要额外的心理战人员来填补参谋和联络职位。此外,CJ
致指挥官:MARIA R. GERVAIS 中将,美国陆军副司令/参谋长官员:WILLIAM T. LASHER 副参谋长,G-6 历史。这是对 TRADOC 条例 25-36 的重大修订。该条例制定了条令出版物的政策和程序。摘要。美国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条例规定了美国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管理和开发陆军条令出版物的政策,以及美国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在开发联合、多军种和多国条令方面的作用。它定义了陆军条令过程所有方面的职责。适用性。该条例适用于负责开发陆军条令并牵头开发多军种条令出版物的美国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组织。它建议支持者何时开发训练通告和技术手册来代替条令。它也适用于根据 AR 5-22 和 AR 25-30 制定陆军理论的非美国陆军训练和条令司令部组织。提议者和例外权力。本法规的提议者是美国陆军联合兵种中心指挥官。提议者有权批准符合条令和训练出版法规的本法规例外或豁免。提议者有权批准本法规例外或豁免*本法规取代 2014 年 5 月 21 日颁布的 TRADOC 法规 25-36。
本出版物是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指导下编写的。它阐述了管理美国武装部队在联合行动中的联合活动和表现的理论,并为美国军方参与多国和跨机构行动提供了理论基础。它为作战指挥官和其他联合部队指挥官 (JFC) 行使权力提供军事指导,并规定了联合行动和训练的理论。它为武装部队制定适当计划提供军事指导。本出版物的目的并非限制 JFC 组织部队和以 JFC 认为最合适的方式执行任务的权力,以确保在完成总体任务时团结一致。
竞争是国际关系的一个基本方面。当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寻求保护和推进自身利益时,他们不断通过国家权力手段争夺战略优势。在大多数情况下,战争的风险和成本迫使各方在武装冲突的水平以下相互竞争。行为者反而采取一系列活动来实现其战略目标,并在不诉诸武装冲突的情况下获得理想的(或可接受的)战略结果。竞争连续体描述的不是一个要么处于和平状态要么处于战争状态的世界,而是一个通过合作、武装冲突水平以下的竞争和武装冲突的混合进行持久战略竞争的世界。在整个竞争连续体中,守护者采用的规划过程几乎没有什么不同,正是这一过程提供了取得成功的一致性,而与国家在连续体上运作的位置无关。受竞争连续体影响的关键因素是需要采取行动的时间和速度——这最终决定了规划过程的速度。
3.本北约标准化文件由北约发布。复制时需注明北约。北约在任何阶段均不对其标准化文件收取任何费用,且不打算出售。可从北约标准化文件数据库 ( https://nso.nato.int/nso/ ) 或通过您所在国家/地区的标准化机构获取这些文件。
AFDP 3-05,特种作战,虽然深深植根于过去,但也着眼于未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在未来的挑战中继续发挥作用和效力。经过适当的规划和执行,特种作战是实现联合部队指挥官 (JFC) 在整个竞争过程中(包括冲突)目标的关键要素。过去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未来也会有效,但方式会有所不同。必须训练飞行员以分布式或分散式的方式规划作战,并在与上级部队隔绝的拒止环境中执行任务。各级飞行员必须能够根据指挥官的意图和任务式指挥原则自如地做出决策和行动。有效的特种作战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但要找到新颖的方法将这些经验教训应用于当前和未来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