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 MEPC.300(72) 号决议(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通过)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BWMS 规则)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 注意到《2004 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BWM 公约)附则第 D-3 条规定,用于遵守公约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必须经主管机关认可, 还注意到它通过 MEPC.125(53) 号决议通过了《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指南》(指南(G8)),并通过决议MEPC.174(58) 和 MEPC.279(70) 号决议的修订, 希望以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的形式使导则(G8)在压载水管理公约下具有强制性, 注意到 MEPC.296(72) 号决议,该决议通过了对压载水管理公约第 A-1 和 D-3 条的修正案,使上述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忆及在其第六十八届会议上同意了在考虑 MEPC.125(53) 和 MEPC.174(58) 号决议的情况下批准的、对已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不进行处罚的规定,这些规定包含在压载水管理公约实施路线图中, 铭记本组织在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性方面的既定做法(MSC.1/Circ.1221),即型式认可证书本身不具有效力关于在相关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制造的、已认可并安装于船上的现有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即该系统无须因该证书到期而进行换新或更换, 在其第 72 届会议上,审议了《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草案, 1 通过《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BWMS 规则),其内容载于本决议附件; 2 请 BWM 公约缔约方注意,BWMS 规则将于 BWM 公约相关修正案生效后于 2019 年 10 月 13 日生效;
附件 5 MEPC.279(70) 号决议(2016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2016 年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指南(G8)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a) 条关于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 还忆及 2004 年 2 月举行的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大会通过了《2004 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压载水管理公约》)以及四项会议决议, 注意到《压载水管理公约》附则第 D-3 条规定,用于遵守公约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同时考虑到本组织制定的导则, 还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导则》(《导则(G8)》)的 MEPC.125(53) 号决议,以及委员会通过了《导则(G8)》的修订版的 MEPC.174(58) 号决议, 还注意到委员会通过了《导则(G8)》的 MEPC.174(58) 号决议,根据所获得的经验,不断审查《导则(G8)》, 忆及委员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商定的《压载水管理公约实施路线图》中所载的对先行者不进行惩罚的规定(MEPC 68/WP.8,附件 2), 注意到本组织在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性方面的既定做法(MSC.1/Circ.1221),即型式认可证书本身对在相关型式认可有效期内制造的、已接受并安装在船上的现有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运行有效性没有影响证书到期后,该系统无须续展或更换, 在其第 70 届会议上,审议了审查指南(G8)会间工作组的结果, 1 通过本决议附件所载的 2016 年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指南(G8)(2016 年指南(G8)); 2 同意根据应用经验不断审查 2016 年指南(G8); 3 建议主管机关在批准压载水管理系统时尽快应用 2016 年指南(G8),但不迟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
今年是塞尔维亚机电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协会 (SMEITS) 于 1969 年 12 月举办首届流程工业设备研讨会以来的半个世纪。如此悠久的传统证实了本次会议在工艺工程师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教育和聚集方面的重要性,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大会就不会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论文集作为一个整体,经过处理后将出版在光盘上,将获得 CIP 和 ISBN 号。许多展出的作品将获得 DOI 标记,这可确保显着提高文本的可见性和引用。《Procesne tehnika》的编辑与作者达成一致,选择了在该杂志今年的两期中发表的论文,并且该文集仅包含这些论文的摘要。今年Processing的国际化特征是由来自7个国家的16件提交作品的外国参赛者以及来自12个国家的科学委员会成员实现的。大会上发表论文的官方语言是塞尔维亚语和英语。大会的主要目标是创新和扩展流程工业、能源、采矿、公用事业部门(自来水厂、供热厂)工程师的知识,并支持研究人员展示研究项目的成果。加工主题包括基本加工操作——机械、流体机械、热、扩散、化学和生物化学,以及加工工厂和设备(仪器和机器)。加工计划 '19 涵盖以下领域: 加工工业的设计和开发;机器、仪器和装置的建造;工业厂房建设和安装的准备和管理;工业和实验室测量;材料、产品、机器和设备的测试和认证;新设备和工业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在 11 个主题领域内,有 69 篇论文被接受,作者将在大会的两天期间展示这些论文,并在海报会议中展示部分论文。加工圆桌会议的主题是“根据气候变化领域的法规,工业界的义务”。草案中的《气候变化法》及其附则规定了对某些工厂的CO 2 排放进行监测、核查和报告的义务。此外,在加入欧盟之前,工业工厂必须大幅改变其运营方式并改进技术和生产,以避免在股票市场和/或金融面板上购买超过 CO 2 的 CO 2 减排量的成本2排放。圆桌会议的介绍性发言包括专题: • 塞尔维亚工业工厂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可能方法,Aleksandar Jovović,机械工程学院,贝尔格莱德,
2023 年国际海事组织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回顾《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 38(e) 条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能,即审议并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属于本组织职权范围内的任何其他事项,以有助于防止和控制船舶海洋污染, 确认本组织自 1997 年 9 月通过关于船舶二氧化碳排放的大会第 8 号决议以来,一直在持续开展解决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工作,特别是通过了《防污公约》附则 VI 规定的全球强制性船舶技术和营运能效措施, 还确认大会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和 2021 年 12 月第三十届和第三十二届会议通过的决定,批准了本组织“应对应对气候变化”,忆及委员会于 2018 年 4 月在其第七十二届会议 (MEPC 72) 上以 MEPC.304(72) 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初步战略》(《国际海事组织初步温室气体战略》),注意到《国际海事组织初步温室气体战略》预计应于 2023 年通过修订后的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忆及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还忆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 21)通过的《巴黎协定》,该协定确定了长期目标,即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远低于工业化前水平 2°C 的水平,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 1.5°C 的水平,认识到这将大大降低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正如 COP 26 上的《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所重申的那样以及缔约方大会第 27 届会议的沙姆沙伊赫实施计划中,进一步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大会第 A.998(25) 号决议关于需要为制定和执行新文书和现有文书的修正案开展能力建设,忆及海上安全委员会在其第 107 届会议上决定启动“制定一个安全监管框架以支持使用新技术和替代燃料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在其第 80 届会议上审议了国际海事组织 2023 年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草案,
(2) EEDI 法规和最小推进功率法规 为了保持船舶在恶劣天气下符合 EEDI 法规要求的操纵性,MEPC 65 制定了临时最小推进功率指南。此外,MEPC第71届会议同意将临时指南的适用期限延长至第二阶段,作为指南修订之前的一项措施。另一方面,虽然有必要根据最低推进功率规定确保一定的功率水平,但有人担心遵守第三阶段将变得更加困难。 MEPC 73 修订了 EEDI 计算指南,允许在正常航行期间限制发动机输出,并在紧急情况下(恶劣天气)解除发动机输出,以满足 EEDI 法规和最小推进输出法规的要求。在 MEPC 第 74 届会议上继续审议。 本次会议提出制定相关指南以及对IEE证书格式进行修订,以便将这一输出限制引入EEDI认证中。审议的结果是,产量限制的概念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并同意继续审议以确定一个更具体的框架。 此外,还同意同时开展最终确定最低推进功率准则的工作。 (3)IMO温室气体减排战略 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确立了全球共同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即控制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上升2摄氏度以内。为此,MEPC 72 制定了到 2030 年的短期减排目标(与 2008 年相比,将 IMO 范围内的平均碳密度提高至少 40%)和到 2050 年的中期减排目标(将 IMO 范围内的平均碳密度提高至少 40%)。 % 与 2008 年相比)(减少至少 50% 的温室气体排放)和长期减排目标(到本世纪末中和 IMO 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并实现每个目标。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已获得通过,其中包括潜在的减排措施。 此次会议继5月7日至10日举行的临时会议之后,审议了短期减排措施,并决定继续进行这些讨论,目标是在2023年达成协议。短期削减措施建议的主要措施如下。 - 基于现有船舶燃油效率绩效的法规(Energy Efficiency Existing Ship Index,EEXI) - 基于运营期间平均燃油效率的法规 - 基于运营期间平均航速的法规 - SEEMP 应纳入定期检查和自愿燃油效率此外,除了通过MEPC决议鼓励港口发展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外,2019年11月和还同意于2020年3月召开临时会议。 2.空气污染相关 (1) 燃油中硫含量的规定 MARPOL附则VI第14条规定,船舶须控制硫氧化物(SOx)和颗粒物(PM)的排放量。油品分阶段监管,2020年一般海域使用燃油硫浓度监管值将由3.50%提高。加强至0.50%。 本次会议通过了统一实施0.50%硫浓度监管的指导意见。本指南描述了以下有关合规燃油的获取和使用的事项。 (参见附件9:MEPC.3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