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7. 基金。儿童免疫基金的设立唯一目的是为该计划提供资金,包括根据该计划向儿童个人提供的任何疫苗费用以及董事会可能为员工、服务代理、行政支持服务、法律代表和合同服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该基金由董事会或服务代理管理,其应作为受托人,按照审慎投资者标准管理和投资该基金,并保存该基金所有资产、投资、存款、支出和其他交易的完整记录。基金中的所有资金和证券必须由州财政部长托管,以根据本节付款,并且不是用于州一般用途的资金或财产。州财政部长是基金的保管人,只能根据董事会或服务代理的书面指示进行支出。根据本条规定收取的所有 20 摊款、基金余额的所有利息以及所有 21 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均须存入基金。基金不会失效。22 基金的任何部分均不得用于补贴其他计划或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