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规划官代表土地开发管理局,须遵守本决定通知中的条件,除非事先获得《2013 年土地开发控制条例》第 29 节对已批准细节的修改书面批准。原因:标准条件,定义开发条款并确保按照已批准的细节实施开发。4) 场地验证:所有场地边界、建筑物占地面积范围和拟议的土地重新分级范围应由开发商在开发开始前勘测、设置和清楚地标出,以供建筑检查员验证,并在初步土方工程后再次验证。原因:为了遵守政策 IZ1 和 H9 的要求,为了有序的布局选址和设计;建立和确保准确的设置;减少切入坡度,保护服务并避免可能侵占毗邻财产。 5) 在开发建设期间,不得对任何公共道路造成阻碍,不得修复因实施开发许可而对任何公共道路和其他公共或私人基础设施/结构造成的损坏。原因:根据规划政策 IZ 1(g),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并修复因批准的开发而直接对公共基础设施造成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