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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8. 敦促成员国加大力度解决行政瓶颈,提供足够的行政能力,以加速 RRF 在 2026 年最后期限前的实施,避免将 RRF 项目集中在较发达的地区和首都,使 RRF 资金流入最脆弱地区的项目,从而实现 RRF 增强欧盟社会、领土和经济凝聚力的目标;呼吁在 2026 年最后期限前实施率至少达到 20% 的项目自动延长 12 个月;欢迎在 2026 年最后期限后建立优先排序和转移系统的可能性,以便通过其他融资计划完成正在进行的项目,包括欧洲投资基金和可能的新欧洲竞争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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