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条 出口限制 除经日本和美国等国的法律法规授权外,您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出口或再出口本软件。特别是,本软件不得出口或再出口到 (a) 任何日本或美国禁运的国家或 (b) 任何受日本出口管制法规或美国财政部特别指定国民名单或美国商务部拒绝人员名单或实体名单限制的人员。在使用本软件时,您保证您不在任何此类禁运国家或任何此类名单上。您还同意您不会将本软件用于或以其他方式出口或再出口用于日本和美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设计和制造或生产导弹或核武器、化学武器或生物武器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常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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