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信息 爱达荷州法典第 47 章第 15 章《爱达荷州矿山土地复垦法》要求露天矿、新地下矿或现有地下矿的运营商在 2019 年 7 月 1 日扩大地表扰动 50% 或更多的情况下,获得批准的复垦计划和财务保证。费用如附件所示。 当申请人在美国森林服务局或土地管理局管理的土地上采矿时,除了土地部外,还需要获得适当的联邦批准。每个机构的申请要求相似,但不完全相同。请查看州和联邦的申请要求,并制定一个满足所有相关机构要求的计划。 如果在采矿过程中形成了池塘或湖泊,并且在复垦完成后仍会保留,爱达荷州水资源部 (IDWR) 要求运营商或土地所有者获得水权。如果在提交计划之前无法获得水权,那么复垦计划必须包括回填至当地地下水位以上的高度。债券计算必须包括这些回填成本。复垦计划最终确定后,必须向爱达荷州土地部相应的区域办公室提交一份电子版或五 (5) 份申请材料包的硬拷贝。收到申请后,将通知相应的联邦或州机构。如果天气允许且计划完整,部门应在收到复垦计划或修正计划后六十 (60) 天内向运营商提供拒绝通知或批准计划通知。所有复垦计划申请都将根据《矿区复垦管理规则》(IDAPA 20.03.02) 第 080 节以及与州和联邦机构的适用谅解备忘录进行处理。申请信息 1. 名称: d/b/a: 2.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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