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需要更好地识别有问题的合作关系,以保持科学和研究合作富有成效的开放性。与投资审查一样,欧盟领导人需要找到既能解决一小部分问题又能保持欧洲经济开放的解决方案。如果政策制定者担心关键敏感技术向中国转让,或欧洲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助长侵犯人权行为,那么他们的审查范围就需要从股权投资扩大到这些合作关系。此外,不采取行动将招致主要盟友和经合组织伙伴的反对,从而导致代价高昂且不必要的脱钩。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现实,信息共享机制、出口管制和其他监测工具都需要进行调整。无论是公司、大学还是个人的研究人员,都必须投资于更好地了解中国的企业和政策,以识别和减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