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 (DOE) 在其 2015 至 2019 财年的年度机构财务报告 (AFR) 中报告的不当付款金额可能不准确或不完整。存在重大不当付款风险的机构(包括一年内不当付款超过 1 亿美元的机构)必须报告其不当付款的统计有效估计值。能源部确定这些要求不适用,但可以选择报告其在前一年进行和发现的实际不当付款的信息。例如,在其 2019 财年的 AFR 中,能源部报告了 2018 财年的不当付款(例如向承包商支付的不可扣除费用),总额约为 3600 万美元,不到其支出的 0.1%。但是,能源部没有披露这些金额不包括在其发布 AFR 几年后通过审查、审计和调查发现的不当付款(见图)。例如,截至 2019 年 9 月,能源部尚未审计其 2018 财年 385 亿美元支出中的 238 亿美元。此类审计可能会使一年的不当付款增加数百万美元。例如,根据 2017 年的审计,能源部发现 2010 财年有 3400 万美元的不当付款。能源部并不总是跟踪发生不当付款的年份的信息,这使其无法确定后来发现的不当付款是否会使总额增加到 1 亿美元以上。通过跟踪和披露此类信息,能源部可以更好地告知国会、公众和其他人其是否超过了 1 亿美元的门槛,并应遵守额外的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