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开放通用出口许可证允许在无需进一步授权但受某些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将附表 1 A 部分中规定的军用物品(本许可证 B 部分中的物品除外)出口到附表 2 中的任何目的地;向附表 3 中规定的目的地提供用于“任何相关用途”的技术援助;以及以任何方式将软件和技术转让给英国境内的个人或地点,前提是转让人有理由相信其旨在用于附表 3 中规定的目的地的任何相关用途;英国个人以任何方式将软件或技术从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转让给附表 3 中规定的任何国家,用于相关用途,但前提是出口或转让是为了符合条件的英国政府国防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