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1919 年 10 月,兰开夏郡精神缺陷法案委员会秘书 Harcourt E Clare 爵士与维根监护人取得联系,正式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允许将部分或全部建筑用于精神病患者的收容,前提是管控委员会向他们颁发证书。估计费用为每位患者每周 16 至 18 先令,由帝国财政部支付。他表示,“这项政策的目的是防止济贫院中未经认证的精神缺陷患者在他们认为合适时申请出院”。鉴于布拉德利博士发现监护人拘留了至少一名女性,而她唯一的“缺陷”是生了一个私生子,这令人不寒而栗。一旦该政策颁布,未婚母亲将失去任何避免永久监禁的可能性,她们在被监禁时不幸依赖《济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