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 年,经修订;32 CFR 第 286 部分,国防部信息自由法 (FOIA) 计划;32 CFR 第 310 部分,根据 1974 年隐私法保护隐私和访问及修改个人记录;国防部指令 5400.07,国防部信息自由法 (FOIA) 计划;国防部指令 5400.11,国防部隐私和公民自由计划;国防部手册 5400.07,国防部信息自由法 (FOIA) 计划;国防部 5400.11-R,国防部隐私计划;以及行政指令 108,国防部部长办公室和参谋长联席会议 (JS) 信息自由法 (FOIA) 计划。目的:收集和维护信息是为了处理 FOIA 请求和行政上诉;参与有关机构对此类请求和上诉采取行动的诉讼;并协助国防部履行《信息自由法》规定的任何其他职责。常规用途:除了根据 5 U.S.C. 普遍允许的披露之外。经修订的 1974 年《隐私法》第 552a(b) 条,本文所含记录可根据 5 U.S.C. 特别在国防部之外披露,作为常规用途。适用记录系统通知中列出的 552a(b)(3) 位于: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1/12/22/2021-27710/privacy-act-of-1974- system-of-records 披露:自愿;但是,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可能会导致 FOIA 请求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