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家用物品 (HHG) 重量限额地点 A. 授权。根据联合旅行条例 (JTR) 第 051402 段 (par.),在美国大陆 (OCONUS) 以外的永久工作地点 (PDS),家用物品 (HHG) 重量限额可以根据该地点的因素进行行政减少。只有本文件中列出的地点具有行政减少的 HHG 重量限额。如果某个地点未出现在本文件的表格中,则它不是具有行政减少的 HHG 重量限额的地点。B. 授权期限。本文件中列出的地点的行政减少的 HHG 重量限额在撤销前有效。C. 提交流程。1. 军人可以提交建立或修改地点重量限额的请求。有关提交流程,请参阅 JTR 第 051402 段和服务条例。所有意见必须通过军队或机构的军事顾问小组或民事顾问小组成员发送。联系信息请参阅国防旅行管理办公室网站。2. 军队或文职雇员可以申请增加 HHG 重量限额。军队成员请参阅 JTR 第 051402 段,文职雇员请参阅 JTR 第 054304 段。D. 无人携带行李。军队成员请参阅 JTR 第 051403 段,文职雇员请参阅 JTR 第 054304 和 054305 段。E. 净重限额确定。本文件中使用净重来确定重量限额。军队成员请参阅 JTR 第 051404 段,文职雇员请参阅 JTR 第 054304 段。F. 专业书籍、论文和设备或所需医疗设备。除非本文件表格中另有规定,否则行政上减少的 HHG 限额不包括专业书籍、论文和设备 (PBP&E) 或所需医疗设备的重量。G. 当任务或剩余时间少于 12 个月时的 HHG 限额。请参阅 JTR,第 051305.A7d 段。H. 减少重量限额的地点。本文件中列出的地点已减少 HHG 重量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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