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 (AI) 用于社会公益的研究需要对社会公益做出某种定义,但潜在的定义很少被提出,也从未达成一致。人工智能用于社会公益研究应该“为了”什么这一规范性问题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阐述,或者经常以一种功利主义的观点来处理,这种观点优先考虑大多数人的需求,而不是那些历史上被边缘化的人,无视不公正和不公平的现实。我们认为,人工智能用于社会公益应该由人工智能系统将影响的社区来评估,以能力方法为指导,这是一种衡量不同政策改善人类福利公平能力的框架。此外,我们阐述了人工智能研究如何通过扩展和均衡能力来促进社会进步。我们展示了能力方法如何与参与式方法相结合,以设计和实施我们引入的称为 PACT 的框架中的人工智能用于社会公益研究,其中受影响的社区成员应作为合作伙伴参与其中,并在整个项目中优先考虑他们的意见。最后,我们提供了一套不完整的指导问题,以便以引出并尊重社区自身对社会利益的定义的方式开展此类参与式人工智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