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合国“报告前问题清单”的答复 1 1. 根据任择报告程序 2,此答复构成英国根据 CAT 提交的第七次定期报告。2022 年共同核心文件概述了英国、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的宪法结构(和其他基本信息)。在编写本报告时,英国政府酌情与地方权力下放政府、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进行了联络。答复反映了他们的贡献;如果答复中没有提到具体的地方权力下放政府、英国皇家属地或海外领土,则意味着自 2017 年以来没有重大进展可报告。第 1 段——上一报告周期的后续问题 2. 请参阅以下对联合国“报告前问题清单”第 18、20 和 21 段的答复。第 2 段 – 将条约纳入国内法的措施 3. 英国政府非常重视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指控,并对任何指控进行适当调查。英国政府不参与、不教唆、鼓励或纵容出于任何目的使用酷刑。 4. 根据 1988 年《刑事司法法》第 134 条,酷刑在英国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根据 1861 年《辅助和教唆者法》第 8 条,协助和教唆酷刑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同样的刑罚。此外,《欧洲人权公约》第 3 条在《人权法案》中进一步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受害者可以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依赖这一权利。 5. 我们国家拥有悠久、自豪和多样的自由历史。任何立法变化都不会削弱英国禁止酷刑和其他虐待的规定。 6. 英国政府认为,英国法律,包括《1998 年刑事司法法》第 134(4) 和 (5) 条,与《公约》规定的义务相一致,理由已在前几份报告中阐述。3 7. 英国政府仍然认为,英国批准的联合国条约(包括《禁止酷刑公约》)规定的国际人权义务主要是领土性的,不具有域外效力。然而,英国武装部队始终受法治的约束,包括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国内刑法,以及适用的国际法。无论事件发生在世界何处,英国军警都会调查针对武装部队成员的可信指控。在适当情况下,将根据《2006 年武装部队法》在军警法庭进行起诉。 北爱尔兰 8. 在北爱尔兰,人权法案特设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根据《新十年、新方法》协议成立。该委员会规定设立一个特设议会委员会,负责考虑制定一项符合《贝尔法斯特(耶稣受难日)协议》所述意图的人权法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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