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归后的几年里,香港自豪地将自己标榜为“亚洲国际都会”。这一声誉建立在香港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之上。法治确保个人和企业的这些权利和自由都受到保护。香港的活力和开放让自由企业和国际旅游业蓬勃发展。中国和英国签署《中英关于香港的联合声明》时,双方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SAR)在回归后至少五十年内将在外交和防务以外的所有事务上保持高度自治。不到二十三年后,北京在香港实施了《国家安全法》。他们这样做违反了该条约。根据这项法律,政治反对派几乎被消灭。异议被定为犯罪。民间社会被边缘化。香港当局为消除“软抵抗”所做的努力,甚至针对了对香港和中国政府坚定支持的最细微的偏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英国公民黎智英的国家安全审判于 12 月开始。作为回应,我呼吁香港当局停止起诉,释放黎智英,并呼吁中国废除《国家安全法》。香港当局还试图将其国家安全法应用于域外。7 月和 12 月,香港警方对 13 名居住在海外的个人发出了逮捕令和悬赏,因为他们行使了言论自由权。这些人中许多人现在居住在英国。我们不会容忍任何外国势力试图恐吓、骚扰或伤害英国个人。《国家安全法》在英国没有任何效力。我们与香港或中国没有有效的引渡协议。我想向我们在英国的宝贵香港社区保证:你们在这里是安全的。3 月 23 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香港生效。这项匆忙通过立法程序的法律很可能与国际人权法不相容。它没有达到香港承诺维护的国际标准,并将对香港人行使权利和自由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我已明确表达了我的观点——我们希望香港当局尊重《基本法》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其高度自治,并按照其国际承诺和法律义务行事。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有赖于法治及其受尊重机构的独立性。尽管经济、货币和贸易体系仍然独特且充满活力,但最近的事态发展正在形成负面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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