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 确保控件可访问。控件包括电灯开关、储物柜和文件柜上的锁、门和木制品把手、电动门操作器等。(条款 4.3) • 确保已提供适当的净空。(条款 4.5.1) • 确保突出物体可被手杖探测到,或设计成不突出。例如壁挂式电视/显示器、安装在座椅背面的表面、壁挂式急救箱等。(条款 4.5.2) • 确保考虑解决功能和认知障碍、环境不耐受和声学问题。(条款 4.7) • 考虑如何设计照明/空间以满足对光敏感的人的需求。尽可能结合可调节性和调光功能,并考虑来自多个光源的照明,例如任务和吊灯,以提供各种照明条件并方便用户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