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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4.0

• 通过提供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来应对能源危机,以提高弹性和改善能源安全; • 满足提供充足优质就业用地以满足企业需求的需求,并提供良好的电力供应; • 将可再生能源生产与现场需求相匹配; • 确保低碳发展; • 实施绿色基础设施战略,与现有的生态和景观环境相结合; • 实施可持续交通战略,为场地提供替代和可持续的通道和交通方式; • 为未来的就业发展和使用类别制定标准,以吸引高能耗用户*和专注于创新的企业; • 推广可持续性原则,以应对北北安普敦郡议会宣布的气候变化和环境紧急情况; • 允许企业在节能场所内使用邻近的可再生能源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 • 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 • 提供机会适应先进的农业用途,以提高粮食安全;以及 • 以符合当地特色和历史的方式开发场地,包括周围的建筑环境。 • 尊重并补充周边地区的特点。 • 提供多种互补的就业用途,以促进当地知识、专业知识和研究的发展,从而满足 JCS 政策 2 的要求。 *高能耗用户是指对能源的需求高于每平方米 50 kva 的标准基准的用户。

修订后的总体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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