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最大人数将根据儿童的年龄而有所不同,但绝不会超过 25 名儿童。(请参阅下页的比例)。• 如果只需要一名看护者来满足员工/儿童比例,并且正在照顾两岁以下的儿童,则看护者不得同时执行食物准备或其他不属于直接儿童保育职责的职责。• 当儿童被带离场所时,工作人员必须带走团体中所有儿童的名单。• 在合并年龄组时,必须为整个团体保持团体中最小儿童的员工/儿童比例。• 满足员工/儿童比例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同时执行食物准备或其他不属于直接儿童保育职责的职责,除非只需要一名看护者来满足员工/儿童比例,并且没有两岁以下的儿童正在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