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禁止某些实体基于个人出于良心(包括宗教信仰)原因拒绝任何生物制剂、疫苗、药品、基因编辑技术、基于 RNA 的产品或基于 DNA 的产品而对其采取某些行动。这些实体包括雇主、企业、健康计划发行人、医疗保健提供者、医院、机构、疗养院、政治分支机构、私立大学、公职人员、住宅护理机构、州政府机构和州政府高等教育机构。禁止的行为包括:拒绝或终止个人就业、拒绝提供服务或进入商业场所、隔离个人、对个人给予与接受医疗干预的个人不同的待遇、或对个人进行惩罚或使用经济胁迫。如果需要对其疫苗接种或医疗政策进行任何更改,特定的地方和州公共实体的成本可能会略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