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划法》第 163.3161 至 163.3248 节(佛罗里达州法规)概述了地方政府综合规划、土地开发法规和政府间协调的要求。虽然地方政府综合规划是社区的长期规划框架,但必须定期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以反映随时间的变化。根据第 163.3191 节(佛罗里达州法规),地方政府必须至少每七年对地方综合规划进行一次评估和评估审查 (EAR)。本 EAR 遵循 2017 年进行的上一次流程。EAR 流程规定了综合规划在两个主要类别中的必要更新:州要求的变化和当地条件的变化。《社区规划法》的各项州要求会根据州法律的修订不时发生变化。第 163.3177 节(佛罗里达州法规)是目前的主要法规,规定了地方综合规划的必需和可选要素,以及要素的规划期限、范围、数据和内容。该法案中的其他法规规定了并发规划、公共设施、资本改善和政府间协调的相关要求和限制。自棕榈泉村上次发布 EAR 以来,这些州的要求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一些要求修改村庄的政策以及采纳或删除某些其他政策。当地条件的变化大致对应于当前和预期的未来条件,例如更新的管辖边界、土地使用变化、公用事业服务区、地方间协议、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和范围,以及更新的人口预测、总体规划、愿景和公众意见。作为每个综合计划要素的数据、清单和分析 (DIA) 的一部分,收集和分析有关当地条件的新数据和更新数据。州要求和当地条件共同为当地政府的目标、宗旨和政策 (GOP) 提供信息,这些目标、宗旨和政策是综合计划的主要内容,也是相关地图系列的一部分。一旦必要的综合计划更新被传送到州,并被村委会采纳,就需要审查土地开发法规以确保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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