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第一列必须按照以下技术要求中给出的顺序列出技术要求。 ii. 第二列应提供仪器/产品针对该要求的规格。请尽可能提供定量答复。 iii. 第三列应仅用“是”或“否”描述您的遵守情况。确保第 2 列和第 3 列中的条目一致。 iv. 第四列应说明偏差的原因/解释/背景(如果有)。 v. 第五列可以包含来自 OEM 的附加备注。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突出技术特点、限定前几列的答复、提供附加详细信息、将您的解决方案与竞争对手进行比较,或提供以下技术要求表中要求的详细信息。 b. 商业投标(B 部分)——按照招标和其他商业条款和条件中提供的报价格式,标明技术投标中提到的项目的逐项价格。 3. 技术和价格投标应放在单独的密封信封中,并在两个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截止日期。这些密封的信封应放在更大的信封中,密封并在上面标明招标编号、招标说明和截止日期。4. 标有招标编号/截止日期的密封信封应在招标通知中提到的截止日期或之前送达印度科学研究所电子系统工程系主席办公室,班加罗尔 - 560012,印度。如果截止日期是假日,则将在下一个工作日接受和打开投标。如果报价单封面未密封,则将被拒绝。5. 所有疑问都将发送给招标通知“第 1 部分 - 投标时间表”中指定的人员。8. 如果商业投标中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则投标可能会被拒绝。 9. 研究所保留在合同授予前随时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取消投标程序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而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或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的义务。10. 不完整的投标将被立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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