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所有适用的计划要求并输入到工作簿中。为了确定此类历史“基准”能源使用量,必须使用建筑物过去三年的平均年能源使用量。用于能源分析的基准建筑物的运营假设和设计必须反映实际建筑物特征和运营情况。建筑物预期用途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能源效率效益适用的基准能源消耗变化必须通过向管理员提供的备份文件予以证实。3 根据 NYSERDA 通用指南,目前空置的历史建筑、现有建筑中的适应性再利用、历史能源数据不存在或任何拟议的建筑使用或增建变更,必须提供基于拟议用途的替代能源消耗基准。对实际基准能源使用量的任何调整或变更都必须通过向管理员提供的备份文件予以证实。如果项目建筑物小于 25,000 平方英尺,则必须向管理员提供前三年的公用事业账单消耗数据。新建项目或重大改造项目的基准是纽约市建筑局设计备案时适用的纽约市节能规范最低基准。公用事业费率为了使建筑物满足计划的技术要求以获得该计划下的 C-PACE 贷款,必须确定建筑物的混合公用事业费率并将其输入到工作簿中。工作簿中使用的混合公用事业费率必须符合 NYSERDA 的 CBR 指南,并且必须按以下方式计算:特定公用事业的混合公用事业费率应等于该公用事业在过去三年的总成本除以过去 3 年的总消耗,所有值均基于账单数据。任何例外情况都必须描述并通过备份文件和计算加以证实。新建项目或重大改造项目的公用事业费率应为根据拟建建筑物的预期费率类别和费率得出的混合费率。混合费率可以根据费率各部分的总和计算得出,包括高峰和非高峰需求费用、能源费用和其他费用。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