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简介 本报告旨在满足亚利桑那州公司委员会 (“委员会”) 资源规划和采购规则的要求,该规则要求委员会的公用事业部门 (“工作人员”) 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含工作人员对向委员会提交的综合资源计划 (“IRP”) 进行全州审查和评估的分析和结论。四个负荷服务实体 - 亚利桑那州公共服务公司 (“APS”)、图森电力公司 (“TEP”)、UNS 电力公司 (“UNSE”) 和亚利桑那州电力合作社公司 (“AEPCo”) 需要在每个偶数年向委员会提交 15 年的 IRP。第一批 IRP 必须在 2012 年 4 月 1 日向委员会提交。这些初始 IRP 是本报告的主题。委员会规则中将负荷服务实体定义为“提供发电服务并全部或部分运营或拥有总容量至少为 50 兆瓦的发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公司”1。APS、UNSE 和 TEP 是投资者所有的电力公司,受委员会规则和条例的约束,各自拥有和运营超过 50 兆瓦的发电设施。AEPCo 代表其配电合作社拥有并运营 Apache 发电站,该发电站总容量为 555 兆瓦。AEPCo 的配电合作社目前不拥有或运营发电设施。亚利桑那州第二大电力公司 Salt River Project(“SRP”)不受委员会这些规则和条例的约束,无需提交 IRP。但是,本报告包含某些公开信息和 SRP 自愿提供的附加信息。 IRP 本质上是公用事业公司为满足客户未来电力需求而制定的计划,该计划既考虑了环境影响,也考虑了客户、监管机构、股东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顾虑。在 IRP 中,减少或转移电力使用(需求方资源)的方法与增加电力生产(供应方资源)的方法之间以公平的方式进行权衡。IRP 的底线是需求方和供应方资源的计划,该计划将确保亚利桑那州所有客户持续可靠地供电。委员会的规则包括某些备案要求,并要求委员会根据当时委员会掌握的信息确定每个 IRP 是否符合规则要求、是否合理且符合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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