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庇护机构(以下简称“EUAA”或“机构”)由其执行主任代表签署本行动计划,比利时(以下简称“东道成员国”)由难民和无国籍人事务总监、Fedasil 总经理和移民局局长代表签署本行动计划,以下也统称为“双方”,考虑到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关于欧洲联盟庇护机构的第 2021/2303 号条例 (EU) 和废除第 439/2010 1 号条例 (EU)(以下简称“EUAA 条例”),特别是其中的第 18、30 和 32 条,特此就 EUAA 向比利时提供业务和技术援助的本行动计划(以下也简称“计划”)达成一致。该计划的实施期(包括部署庇护支持团队的可预见期限)应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计划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该计划将在 EUAA 网站上公开发布。瓦莱塔港和布鲁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