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DRIVE)法案)该法案要求每家投资者所有的电力公司向公共服务委员会(PSC)提交一个或多个分时电价(TOU),以便适当的客户类别可以选择加入,并且必须在 2028 年 1 月 1 日之前实现加入目标。PSC 还必须 (1) 通过法规来建立将双向电动汽车系统连接到电网的快速流程,以及 (2) 为每家投资者所有的电力公司制定一项计划,以建立试点计划或临时电价,以补偿“分布式能源”的所有者和聚合商的“电力分配系统支持服务”。PSC 还可以批准或要求投资者所有的电力公司向客户提供前期奖励或回扣,以购买和安装“可再生现场发电系统”。该法案还涉及成本回收、市政和合作社参与以及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