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1987年,国会通过了《疗养院改革法》作为《综合预算和解法》(OBRA '87)的一部分。它旨在提高长期医疗机构的护理质量,并为在此类设施工作的护士助手定义培训和评估标准。每个州负责遵守本联邦法律的条款。OBRA法规所定义的,护士助手的能力评估计划为护士辅助辅助知识和技能提供了特定的标准。护士助手的能力评估计划旨在确保寻求护士助手的候选人了解这些标准,并能够胜任,安全地执行入门级护士助手的工作。本手册描述了护士助手的能力检查过程,旨在帮助候选人准备进行测试。护士助手的能力考试有两个部分 - 多项选择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考试候选人必须注册,完成批准的培训,通过考试的两个部分,并符合亚利桑那州所有其他亚利桑那护理委员会(AZBN)要求在亚利桑那州认证。亚利桑那州已批准了D&S多元化技术(D&SDT)-Headmaster LLP,为护士助手测试提供测试和评分服务。有关本手册中未回答的问题,请通过(800)393-8664或亚利桑那州的网页与D&SDT-校长联系。本手册中的信息将帮助您准备考试。有关提交法律存在证明文件证明的说明,请参阅亚利桑那州护理委员会网站www.azbn.gov。在美国,每个亚利桑那州护士助手的法律存在证明都将需要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护理委员会中保存美国的合法存在证明。在亚利桑那州网页上提供了可接受的法律证明证明文件列表的全面文件列表。认证护士助手(CNA)|持牌护士助手(LNA)亚利桑那州护理委员会(董事会)有两个级别的护士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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