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提案提交外部赞助的提案必须通过合同和拨款部 (DCG) 提交,对于行业赞助的临床试验,则通过临床试验办公室 (CTO) 提交。对于外部赞助的项目,除行业赞助的临床试验外,提案在提交给申办方之前通过 Cayuse SP 提交:https://usc.app.cayuse.com/。Cayuse SP 是一种记录系统,用于验证是否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以及研究人员是否已同意与研究相关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行业赞助的临床试验通过 OnCore 系统提交 (https://sc-ctsi.org/resources/ctms)。无论申办方是谁,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项目以及相关的可收费临床程序或其他可向保险公司收费的项目都需要进行覆盖范围分析,因此也必须提交给 OnCore 以聘请 CTO 执行此服务。有关提交提案的更多信息,请联系合同和拨款部:(213) 821-6622(UPC 和 HSC);(310) 822-1511(Marina);或 (858) 964-4644 (ATRI)。有关临床试验的更多信息,请联系临床试验办公室,电话 (323) 442- 7218。A. 谁可以成为 USC 赞助研究项目的首席研究员所有终身教职、终身教职轨道以及研究、教学、实践和临床 (RTPC) 教职员工均可担任 USC 赞助研究项目的首席研究员。退休教职员工可能会被召回并被要求担任首席研究员,如《教职员工手册》第 10 章所述。兼职和志愿教职员工不得担任首席研究员。如果经相关系主任、相关院长以及研究与创新高级副总裁或指定人员推荐并给予特定豁免,以下人员可担任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