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规,FDIC 需要通过一项或多项特别评估来收回因使用系统性风险判定而产生的 204 亿美元估计损失。因此,2023 年 11 月,FDIC 董事会批准了一项最终规则,根据该规则,FDIC 将从 2024 年第一个季度评估期(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开始以每年 13.4 个基点的比率收取特别评估,发票付款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并将在预计总共八个季度评估期内继续收取特别评估。特别评估金额和收款期可能会随着估计损失的定期调整或每季度收取的金额发生变化而变化。特别评估的基数等于受保存款机构 (IDI) 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估计的未保险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