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科技人才及鼓励他们从事创新及科研事业,创新科技署(「创新科技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将研究员计划及博士后专才库合并为研究人才库,以资助合资格机构╱公司聘用研究人才从事研发工作。2. 研究人才库为进行由创新及科技基金 1 资助的研发项目的机构╱公司(「RTH-ITF」)、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和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数码港」)的培育公司和创新及科技(「创科」)租户(「RTH-SPC」),以及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RTH-TC」)提供资助,以聘用研究人才从事研发工作。 3. 本指引载列适用于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的 RTH-TC 详情。有关 RTH-ITF 及 RTH-SPC 详情,请参阅其各自的指引。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