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余额。 2、上表中2019年至2021年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会计准则(统称“旧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