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根据 22 MRS § 2140(17),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以下简称“部”)应生成并向公众提供根据缅因州尊严死亡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收集的信息的年度统计报告。该部门必须在每年 3 月 1 日前向对健康事务具有管辖权的立法机关联合常设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副本。本报告适用于在 2023 日历年完成书面申请以加速死亡药物的患者。在日历年内完成口头申请但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患者将被纳入下一年度的报告中。本报告提供有关患者主导护理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即 22 MRS 第 418 章。具体而言,本报告提供有关据称符合该法案要求的患者的信息、符合条件的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以及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或分发的终止生命药物处方数量。 2023 年,有 80 名患者启动了该流程(比 2022 年多 19 名)。四人在提出书面请求之前去世。截至本报告撰写时,仍有 9 名患者活着,但其中 3 名在 2023 年底完成了要求,目前还未过去 6 个月。患者居住在 14 个县。患者未居住的两个县是皮斯卡塔奎斯和华盛顿。患者年龄较大。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没有显著差异,癌症是报告最多的疾病。引言第 129 届缅因州立法机构通过了 2019 年第 271 章公共法,称为《尊严死亡法案》(附录 A)。该法案允许医生向被诊断患有绝症的缅因州居民开药,目的是让患者自行服用药物,以加速患者死亡。该法案规定了患者和医生合法采取这一行动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向医生提出口头和书面请求、提醒过程中的所有步骤必须是自愿的并且患者有能力做出这样的决定、第二位医生确认诊断和预后、以及合格证人对这些步骤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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