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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状况报告条例》(本条例)允许医疗卫生官员(MHO)要求父母/监护人为其学龄儿童提供疫苗接种状况记录,前提是此类记录未由父母/监护人自愿提供。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就读公立或私立学校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它不适用于原住民社区的学校。疫苗接种状况记录可能是儿童接种的免疫记录或未接种疫苗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MHO 还可能要求医疗保健提供者或父母/监护人分别记录未接种疫苗的原因(医学禁忌症和不给孩子接种疫苗的意图,包括原因),并签字、注明日期,然后提交给 M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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