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于 2018 年 3 月在卢旺达基加利举行的非洲联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特别峰会上通过,并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生效,并于 2019 年 7 月 7 日在尼日尔尼亚美举行的特别峰会上启动。3.2.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约翰内斯堡举行的非洲联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十三届特别会议上,大会 (i) 指示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根据《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开展贸易,(ii) 指示第一阶段谈判中所有未决问题于 2021 年 6 月前完成。3.3在 2021 年 10 月 10 日举行的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贸易部长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各方决定,已按照商定的模式提交关税表的国家可以开始在它们之间进行优先贸易。据此,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秘书处制定了《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贸易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