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基础设施规划(电力储存设施)法令已出台,旨在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电力储存设施(抽水蓄能除外)从 NSIP 制度中移除。需要此 SI 来确保电力储存设施(抽水蓄能除外)由地方规划当局而不是 1989 年《电力法》第 36 条批准。这意味着,英格兰所有独立储存(抽水蓄能除外)项目都将根据 1990 年《城镇和乡村规划法》获得地方规划局的批准,除非国务大臣根据 2008 年《规划法》第 35 条将其纳入 NSIP 制度(例如,根据开发商、LPA、反对者等的请求)。在威尔士,任何规模的电力储存(抽水蓄能除外)的规划决策通常也需要根据 TCPA 制度获得相关地方规划局的批准,而目前只有 350MW 以下的电力储存(抽水蓄能除外)才需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