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7.0

他的报告提出了一种可再生能源(RE)补贴机制,以考虑印度尼西亚可再生能源的额外经济利益,以弥补可再生能源和传统发电的成本之间的差距。应计算的补贴是根据给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供应成本与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PLN,州电力公司)的财务成本之间的差额,否则在没有可再生项目的情况下,该系统会产生该系统的生成,即PLN的“票价成本”。为了确保印度尼西亚政府不会为可再生能源补贴付费,可再生供应的成本将按其经济价值限制,这被计算为经济避免的成本加上外部性的社会收益。

印度尼西亚的可再生能源关税和激励措施

印度尼西亚的可再生能源关税和激励措施PDF文件第1页

印度尼西亚的可再生能源关税和激励措施PDF文件第2页

印度尼西亚的可再生能源关税和激励措施PDF文件第3页

印度尼西亚的可再生能源关税和激励措施PDF文件第4页

印度尼西亚的可再生能源关税和激励措施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