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目的的提供者本政策旨在为弗吉尼亚紧急医疗服务(EMS)运营医疗总监(OMD),EMS机构和EMS提供商提供指导,以通过适当的认证,授权,监督EMS提供者开发疫苗管理计划。背景以前,《 EMS提供商》尚未被《弗吉尼亚州法典》认可为在常规情况下具有管理疫苗的能力。EMS提供者管理疫苗。修订《弗吉尼亚州法典》,自2010年3月29日生效,在被确定的那些能够为未成年人进行疫苗接种的人中认识到某些EMS提供商。对《弗吉尼亚州法典》的修订,自2010年3月29日生效,承认某些EMS提供者被授权在其运营医疗总监(OMD)/EMS医师的授权下进行疫苗接种,而无需医疗董事的实际存在。人员和职责运营医疗总监(OMD)/EMS医师是《弗吉尼亚州守则》中确定的“处方者”,并作为管理疫苗的EMS提供者的监督医生。他们负责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