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在进行本节(a)款所述的诉讼时,当局应考虑一个或多个计划和费率设计,以激励与电力分配系统相关的电力储能技术的部署,该技术最有效地利用此类技术的价值来利用此类技术的价值来实现所有目标,但不限于所有率的速率,但不限于(1),(1)(1)(1)(1)(1)纳税人的子集; (2)为电网提供多种类型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本地或社区弹性,辅助服务,升级电力的高峰或支持其他分布式能源资源的部署; (3)促进基于州立电力储能行业的持续,有序的开发; (4)最大化存储系统参与产能市场的价值。当局应包括与分配系统连接的所有能源存储配置的考虑,包括在仪表前连接的系统,而不位于客户场所。当局还应考虑计划和费率设计,以激励使用与电力配电系统相关的电力储能技术的使用,以避免或推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