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洲基督教教会的历史,法律理论家开始分析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说的这种现象。对于阿奎那(Aquinas),自然法有两个关键特征,他在shampeagiae的Prima secundae问题的第94章中对此进行了讨论(Aquinas,29-37)。首先是,当将重点放在上帝作为自然法的赐予者的角色上时,自然法只是神圣天意的一个方面。因此,从这种角度来看,自然法理论仅仅是神圣天意理论的一部分。第二个是,当人们将重点放在人类作为自然法的接受者上时,自然法构成了实际理性的原则,即将被认为是合理或不合理的原则。因此,自然法理论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实践理性理论的杰出部分。此论点具有两个核心目标。首先,它旨在通过道德理论来确定自然法的定义特征。其次,它的目的是确定自然法理论家在这些定义特征设定的约束中的确切视图时所面临的一些主要理论选择,以及每种选项的一些困难。在第4条中,阿奎那认为:“因此,我们必须说,关于一般原则,自然法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相同的,无论是关于正直还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