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德经济”,尤其是指早期现代欧洲,就会让人想起爱德华·帕尔默·汤普森 (Edward Palmer Thompson,1924-1993) 的作品。本档案的其他贡献者将他的工作置于他一生的思想和政治氛围中,并追溯他对其他学者的影响。在这里,我将讨论他的道德经济概念,它告诉我们市场如何运作,以及早期现代欧洲如何理解不平等,以及它没有告诉我们什么。作为一本主要关注当代问题的期刊特刊中唯一的前现代历史学家,我希望向非专业人士介绍一些鲜为人知的经济正义原则,这些原则统治着旧制度社会,并对我们如何分析和批判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现代资本主义产生深远影响。由于约瑟夫·熊彼特坚持认为经院哲学对价值和价格的经济分析“除了边际装置外什么都不缺”,学者们一直在争论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的“公平价格”理论是否接近现代自由市场竞争价格的概念。 1 熊彼特的这一富有争议的论点引发了人们对早期罗马教会与利润无情对抗的描述进行了大量修改。但它也扭曲了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经济思想的本质,将其框定为自由市场进步轨迹的一部分。这种过度简化忽略了道德神学家将经济分析与规范指令混为一谈的事实:他们承认供求在价格形成机制中的作用,但也肯定需要维护定义有序社会的不平等。他们没有设想存在一个连接所有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公平价格,而只是设想存在与特定市场、制度安排和社会环境相关的多种公平价格。这一观察对于评估前工业化欧洲与我们今天理解市场道德的方式的相关性至关重要。托马斯·皮凯蒂在其最近的《资本与意识形态》一书中强调,人类历史上不同经济不平等制度背后都有文化和法律依据。我想,任何一位历史学家都会欢迎经济学家的这种呼吁,强调思想在决定每个社会重视或容忍的不平等程度方面的作用,而研究早期现代欧洲的历史学家应该对皮凯蒂追溯过去的努力印象深刻。这样做使他得出结论,现代精英统治从未消除与地位、宗教、种族和性别相关的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构成了旧制度欧洲的所有社会关系。2 然而,皮凯蒂对前工业化欧洲社会的分析规模也使他认为贵族、神职人员和平民之间的三分法是他们唯一的秩序逻辑。接下来,我想论证的是,在早期现代欧洲,主流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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