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义务计划作为GGR政策机制入围,因为它们可以帮助创造对负排放信用的需求。与合同机制相比,义务有助于建立NE的市场价格,NE可以用作碳CFD的参考价格,并允许私营部门直接资助GGRS,符合污染者的支付原则。义务的主要缺点是项目开发人员缺乏收入确定性,这很可能需要在早期引入其他支持机制。•碳CFD被入围,因为它们具有多种优势,例如收入确定性,过渡到基于市场的系统的能力以及Power CFD的成功记录。CFD对小规模项目的适用性可能具有挑战性,因为与该计划合作的行政成本很高,但是,大多数商业工程的GGR可能足够大,足以证明与CFDS合理。碳CFD也与许多现有政策兼容,并在开发商和政府之间提供相对公平的风险共享,尽管必须由纳税人资助(除非引入征税以支付费用)。•付款方案被入围,因为它们具有碳CFD的大部分优势和劣势。与CFD相比,直接NE采购的往绩较小,但对于较小的开发人员来说可能更有利。由于他们缺乏参考价格,因此付款方案在过渡到基于市场的系统和相称性方面的表现略差;但是,可以通过增益共享机制来减轻这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