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允许该常规命令定义的合格提供者,按照最新联邦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和预防中心(CDC)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免疫建议委员会的建议,以管理或分配疫苗。该常规订单应与其他提供商(“协议”)的州范围疫苗的州范围协议一起使用。合格的提供者:由董事会许可,认证或注册的个人(按IC 25-1-9-1中定义),并能够在其实践范围内进行免疫接种。合格的接受者:接受者资格取决于ACIP一般最佳实践指南,适用的ACIP疫苗 - 特定建议和方案。根据IC 16-9-4-11,根据该常规命令授权的任何疫苗均不得给11岁以下的任何人进行管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