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原子能机构通过其核安全计划提供了一套参考运输安全要求,称为《运输条例》(现为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系列第 SSR-6 号(修订版 1),《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和一套相关的放射性物质(包括核材料)运输安全指南。《运输条例》于 1961 年首次发布,此后已发布多个更新版本;在此期间,还制定和更新了相关的安全指南。SSR-6(修订版 1)的目标是在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有害影响。对包装设计、运输准备和运输工具上包装堆积的要求采用分级方法,同时考虑到特定的常规、正常和事故运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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