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1764 制定了 s. 377.814, FS,在农业和消费者服务部 (DACS) 内建立市政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计划,包括一项财政援助补助计划和一项激励补助计划。该计划的既定目的是向市政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 (MSWE) 设施提供财政援助补助和激励补助,以激励能源的生产和销售并减少在垃圾填埋场处理的废物。该法案将“市政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设施”定义为公有或政府附属机构拥有的设施,使用带有受控燃烧的封闭设备将固体废物热分解为几乎不含或不含可燃物质的灰烬残留物,产生电能、蒸汽或其他能源。它不包括主要燃烧固体废物以外燃料的设施;也不包括主要燃烧植物、农业或林业废物、甘蔗渣、干木材、甲烷或其他垃圾填埋气、建筑或拆除碎片产生的木质燃料或废轮胎(单独或与化石燃料结合)的设施。财政援助补助金将为 MSWE 设施提供资金,其费率为电力公司在上一州财政年度购买的每千瓦时电力 2 美分,不得超过电力公司避免的成本与商业零售价之间的差额。如果资金不足以支付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每一千瓦时合格电力,DACS 必须公平地按比例分配可用资金,同时考虑适用服务区域内的商业零售价。要获得资格,该设施必须事先与电力公司签订了电力购买协议,其中包括设施将不再根据协议收到的容量付款。设施所有者必须向 DACS 提交申请,包括 MS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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