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时间是孩子享受非同住父母陪伴的时间。父母可以有效地利用这段时间,花时间陪伴孩子,培养爱好,教他们技能,帮助他们结识邻居朋友。如果孩子强烈反对与另一位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有责任适当处理这种情况,冷静地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的理由,与另一位父母一起做对孩子最有利的事情,特别是避免冲突或不愉快的场面。如果问题没有解决,父母双方应立即寻求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帮助或向法院提出动议。尽管这个问题可能会让父母感到不舒服,但这个问题不应该得不到解决。同住父母有义务确保他或她的孩子在育儿期内陪伴孩子。本育儿计划和陪伴时间表基于两个指导原则:1.) 孩子的年龄/发育和 2.) 父母和孩子的可预测性。幼儿的父母应牢记:• 2 岁以下儿童:当同住父母和/或法定监护人开始允许其他看护人照顾孩子时,有育儿时间的非同住父母应平等参与。• 5 岁以下儿童:父母双方均有休假限制。不建议孩子长时间不与父母在一起。• 孩子应在就寝时间前一小时返回监护父母家。如果这意味着比预定时间早结束,请相应地推迟开始时间。总时间相同。如果就寝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一周通知。课外活动:无论育儿时间表如何,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与学校有关或其他活动)都应继续不间断。活动进行时实际负责的父母应负责提供这些活动的物质和/或交通费用。居住父母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父母所有孩子参加的课外活动(与学校有关或其他活动)、所有课外活动的时间表以及活动负责人的姓名(包括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合理可用)。预定的育儿时间段不得因孩子有其他预定活动(例行约会、课程、体育等)而被推迟或拒绝。如果活动是定期安排的并且不是紧急情况,则应提前商定。鼓励父母双方参加孩子的所有活动,并且根据法律,每位父母都有权平等地参加其孩子的学生活动,除非受到法院命令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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