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争议和无争议案件:如果涉及公用事业公司的重要权利或义务,NRS 要求该案件为有争议案件,或者个人或实体请求作为介入者参与,则该案件为有争议案件。介入者是请求参与以保护其自身重大利益的个人或组织,这些利益可能会受到 PUCN 对案件的裁决的影响。介入者必须获得 PUCN 的许可才能作为案件的一方参与,但工作人员可以随时作为一方参与。有争议案件的一个例子是公用事业公司申请更改向客户收取的费率。PUCN 的有争议案件涉及各方提交书面证词和正式的证据听证程序。但是,如果各方在提交证词或听证会预定开始日期之前达成和解协议,则这些项目可能会被取消。除非案件的所有当事人都收到通知并有机会参与讨论,否则主审法官及其顾问不得与任何个人(包括工作人员)讨论争议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法律问题。这被称为单方面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