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 6 年前,经过充分协商,仪表飞行程序 (IFP) 的设计从民航局外包给了业界。从那时起,民航局的职责就是批准(或以其他方式)IFP 设计,从而在服务提供和民航局监管之间形成了明显的分界线。ATCSMAC 虽然属于 IFP 的范畴,但并未包括在最初的外包协商中,并且始终作为单独的功能在不同的时间执行。显然,机场无论意图多么良好,都没有软件工具、专业知识或必要的数据来按照当前要求的标准进行审查,因此,作为一项安全措施,ATCSMAC 审查的关键要素由民航局执行。这项为机场提供的服务与我们作为监管者的地位相矛盾。此外,随着《航空数据质量实施规则》(ADQIR)的发布,数据质量要求将变得更加严格,该规则将在未来几个月内逐步实施。民航局认为,确保这些安全关键数据由具有适当资质的组织提供非常重要,同时,民航局的角色纯粹是监管者,而不是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