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外部参与报告 iii. 政策和战略 – 相关批准 iv. 相关领域的内部审计计划 v. 签证合规指导小组的年度报告 vi. 道德行为年度报告 vii. USUC 年度报告 viii. 言论自由相关支持文件的批准 程序 法定人数 委员会的法定人数为现任成员的一半。如票数相等,主席有权投决定票。 会议频率 委员会应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由主席酌情临时举行会议。 授权 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的一个分委员会,拥有执行委员会的授权。 报告安排 委员会将每半年向执行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 会外决策 主席可例外地采取行动作出决定。主席还可酌情通过电子邮件通告或类似电子方式传递决定,但须将所有成员抄送电子交易所。在这种情况下,为使该决定有效,至少 75% 的成员必须回复秘书以确认他们同意。秘书应将回复汇编转发给主席,并向所有成员确认该决定已通过。主席签署的决定副本应被视为已由正式召集和举行的会议正式通过。决定的日期应为秘书向所有成员确认该决定已通过的日期。秘书应负责确保通过电子邮件做出的决定报告给下次会议并保留适当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