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是欧盟4能源计划的重点国家之一,该计划由国际能源署与能源共同体和能源宪章一起实施,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该计划旨在支持11个重点国家实施可持续能源政策和促进能源部门发展区域合作的目标和愿望。该计划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法之一是进行对各个国家的深入政策审查,更新和扩展国际能源署2015年区域审查《国际能源署国家以外的能源政策:东欧、高加索和中亚》的分析。由于新冠疫情,吉尔吉斯斯坦的能源政策审查以案头研究的形式进行。